劉鑾雄就逃犯條例修訂申請覆核許可 郭榮鏗:做法罕見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將於星期三在立法會首讀,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就修例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有關做法在香港非常罕見。 郭榮鏗表示,據了解,申請人希望在草案通過立法會前,由法院作單方面聲明指修例後劉鑾雄不應被引渡。郭榮鏗說,香港過去較少這種情況,在外國也只是偶爾發生,並不常見。 被問到通過的修訂法例是否具追溯力,郭榮鏗說,仍要視乎條例如何訂明。 本身亦是律師的民建聯議員張國鈞表示,在此階段提出司法覆核是「太早」。他舉例說,早前有關高鐵「一地兩檢」安排的司法覆核案件,指主審法官已清楚釐定,行政長官連同行政會議所作的決定,並非實質或最終決定,仍需進行立法程序,行政機關不能控制。 張國鈞解釋,除非在非常例外的情況,例如草案可能侵犯部分人士的憲制性權利,否則於此階段提出的司法覆核,一般都不獲受理。 至於應否具追溯力,張國鈞說,修例是針對在其他司法管轄區懷疑觸犯罪行的情況,並非由特區政府或法院判斷相關人士有否干犯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