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范國威失議席不會被追薪 明年1月6日前搬離立會

【on.cc東網專訊】終審法院今早(17日)拒絕向民主派區諾軒、新民主同盟范國威就選舉呈請批出上訴許可,二人的立法會議席亦因上訴程序完結而喪失。立法會秘書處表示,兩人將於明年1月6日或之前,收拾個人物品及交還秘書處提供的物品。

兩人早前與立法會秘書處會面,討論有關結束議員辦事處等事宜,秘書處應兩人的要求,亦考慮到節日假期等因素,他們將於明年1月6日或之前,收拾個人物品及交還秘書處提供的物品。有關議員酬金及營運開支等事宜,秘書處會按照相關指引處理。

區諾軒和范國威早前認為,須在14天內把辦事處搬離立法會並不合理,指出因為臨近公眾假期,需要更多時間處理搬遷事宜。

至於二人的議員助理安排,他們均表示現時民主派有不少新當選的區議員,會安排助理到相關區議員助理辦事處工作。而遣散費方面,區諾軒認為他們並非辭職,應合乎領取立法會議員在約滿離任時的結束辦事處津貼。

二人除立法會大樓外亦設有辦事處,其中區諾軒指有3個辦事處,其中位於小西灣的辦事處已簽下1年死約,並於明年7月到期,現時正研究是否可轉讓予區議員,否則或須負擔約5萬港元租金。至於范國威方面,他表示屋邨辦事處有3個月的通知期,在這個期間或須自行承擔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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