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通可投資境外發行並在本港債市交易流通所有券種

人民銀行公布開展債券通南向通的通知,指出標的債券是境外發行,並在香港債市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種,境內投資者可透過南向通參與境外債券的發行認購,但不得以此非法套匯。 有關文件顯示,投資的債券到期或賣出後,若境內投資者不再繼續投資,相關資金應匯回境內,並兌換回人民幣。 另外,人行指出,目前境外投資者持有內地債券增至3.8萬億元人民幣,較北向通2017年7月開通前急升3.5倍,年均增速逾40%。其中,北向通的境外投資者持債規模約1.1萬億元,4年累計成交量達12.3萬億元。 人行表示,北向通運行平穩高效,已成為境外機構入市重要渠道,交易日趨活躍,兩地監管合作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