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公眾不應因個人意見批評法院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3人,昨日分別因暴動罪被判入獄3年半至7年。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公眾對某些案件的判刑輕重是見仁見智,但她認為,絕不應該因個人意見批評法院、作出政治審判,又或說法律被政治利用重判社運人士。 林鄭月娥認為,這些說法傷害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及法治精神,她強調,並沒有將政治滲入法律工作。 她指出,有些批評意見是由政治挑動,當其立場與政府的檢控和法庭裁決不符,就去摧毀法治,她對此極度遺憾。 林鄭月娥說,作為特首和兩子之母,她希望見到年輕人追求公義、就不公義發聲,但必需要合法,否則就要有心理準備受到法律制裁。 林鄭月娥又提到,作為特首本應「講少一樣就少一樣被人攻擊」,但她認為要講的就要講,要做的就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