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民族黨無註冊為社團 李家超:一人以上組織屬社團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收到警務處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要求行使《社團條例》並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 被問到與香港民族黨做了甚麼、當局要求香港民族黨回應甚麼,李家超沒有正面回應,只是說為了不影響香港民族黨可能作出的申述,他不評論有關細節,但送交香港民族黨的信件,已附上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提出的建議和相關內容。 李家超又被問到,香港民族黨沒有註冊為成為社團,為甚麼會被相關條例規管、與及為何在這個時間突然被調查,李家超表示,一個人以上的組織,已是社團。他又說,《社團條例》賦予社團事務主任權力,他們會留意個案的發展和搜集證據,當有足夠理由,可以建議保安局局長行使相關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