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警民衝突暴動定性 曾偉雄指違法行為須按法律分類

金鐘上周三因為示威者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與警方發生衝突,政府及警方事後將事件定性為暴動。 警務處前處長曾偉雄被問到,有意見要求更改暴動的定性,他以手機短訊回覆本台,表示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違法行為必須按法律分類。若有人認為特區政府和警方就事件的定性法理上不洽當,可提出自己的法律觀點,以便社會作出客觀和公正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