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譚耀宗稱中央不會隨便動用管轄權

譚耀宗指中央保留管轄案件的權利,但強調中央不會隨便動用管轄權。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早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港區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根據程序,將要諮詢基本法委員會意見,再由常委會決定將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要待整個程序完成,人大常委會下午閉幕後才會正式發表條文。 譚耀宗指,法例將說明清楚,中央會在3個特殊情況下行使對案件的管轄權,即使被告被帶到內地受審,亦會根據港區國安法審理,並不會有死刑。他又表示,早前透露草案的建議刑罰為監禁3至10年,被指刑罰太輕,相信大家會認為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是合適。 他說,中央保留管轄案件的權利,是在香港遇到未能解決問題時發揮作用,但強調中央不會隨便動用管轄權。他又指,有關立法是按內地《立法法》程序推行,過程亦收集了香港各界意見。 譚耀宗又強調港區國安法不是「加辣」,只是按照國際標準訂立。被問到黃之鋒、羅冠聰及周庭今日突然宣布退出香港眾志,譚耀宗回應指,如果市民在法例通過後守法,便不會觸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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