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陳智思料立法方向不會與普通法制度有衝突

陳智思料港區國安立法方向不會與普通法制度有衝突。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正草擬《港區國安法》,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表示,暫時未知港區國安法條文細節,但他認為整體立法方向,不會與普通法的制度有衝突,因為在香港實施,相信會從香港不同的因素去處理。他又指,已就立法向中央提交意見,希望法例可符合香港現況。 陳智思認為,港區國安法是涉及國家的安全法,不純粹從特區考慮,認為有關立法方向,不會與普通法的制度有衝突。他又指,相信內地當局擬定法律條文時,中央對港區國安法已有足夠研究,包括是否可行、港人會否接受,才會放上人大會議通過,授權人大常委會制訂法例。 對於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提到,中央對極其特殊情況的案件保留管轄權,另一名行會成員葉劉淑儀說,暫時未知細節,但相信執法主要依賴香港警察,因為根據基本法22條,內地人員不能來港執法,至於審訊安排則未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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