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條例明日刊憲生效 林鄭月娥:體現一國兩制精神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國歌條例》,條例會明日刊憲公布,之後即時正式生效。 林鄭月娥對於《國歌條例》明日正式刊憲生效表示高興,認為這標誌着特區履行憲制責任,亦體現「一國兩制」的精神。她說,國歌與國旗、國徽一樣,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立法維護國歌的尊嚴,是特區應有之義。 她說,期望市民自覺尊重國歌,為讓下一代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國歌奏唱的禮儀,教育局會更新學與教資源,並以通告形式向學校發出指示,支援學校教導學生。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17年9月1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並於同年11月4日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考慮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實際情況,特區政府以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實施《國歌法》。《國歌條例草案》在去年1月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本月4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