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司法覆核申請人要求五宗申請分開處理

高等法院就五宗涉及一地兩檢條例的司法覆核進行指示聆訊。代表其中一名申請人呂智恆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要求,法官應將五宗案申請分開處理,認為五宗申請不算太多,而案件非常重要,相信市民不會只想由他代表所有申請人陳詞。李柱銘又指,需要知道政府一方專家證據所涵蓋的範圍。 另一名申請人古俊軒的代表律師就指,古俊軒申請司法覆核的理據與呂智恆不同,主要針對一地兩檢條例違反《基本法》19條,又指法庭過往亦曾分開處理同類司法覆核。 另一位申請人梁頌恆就指,他主要的理據在於立法會無權通過違反《基本法》的條例,質疑一地兩檢例法案,違反《基本法》18、19、38及41條,設立內地口岸區,影響香港司法管轄權及港人於內地口岸區原本享有的《基本法》保障。 梁頌恆又指出,不同申請人有不同法律觀點,不應以節省資源為由,剝奪他人的陳詞權利,又認為政府一方提出需要專家作證,反映5宗申請都不是瑣碎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