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引大律師公會指基本法表明以提委會提名

政府在政改諮詢報告中表示,有意見提出「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並以註腳方式引述是來自真普聯、學民思潮、學聯等意見。但報告指,同時有意見認為此等建議難以符合基本法,亦以註腳方式引述大律師公會指,基本法表明只可透過提名委員會提名,用語明確排除一個由全體選民或每一個登記選民組成的提委會。 報告在總結部分指出,雖然有意見提出可引入「公民推薦」作為提名程序一部分,但亦有意見質疑公民推薦的實質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