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網上對警員「起底 」 違法庭禁令 判監21日緩刑12個月

【on.cc東網專訊】一名女子涉於2020年9月在Facebook發文,內容涉及對一名警員「起底」,她涉違反法庭頒下的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涉案女子於去年11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承認法律責任,案件早前經押後待該女子申請法援,惟法援拒絕其申請。法官於今早(12日)聽取被告親自求情後,決定判處被告監禁21天但緩刑12個月,另外下令被告須支付律政司3萬港元訟費。法官指將於明天或周五(14日)頒發書面判詞解釋裁決理由。

原告律政司司長,被告葉倩敏,被告並沒有律師代表。據律政司代表指,被告曾申請法援被拒,惟她近日再申請法援,根據法例須暫緩聆訊42天,惟因被告一直沒有呈交求情理據及解釋何以近日才再申請法援,認為法庭不應再押後聆訊。被告則解釋早前因染疫及要兼顧學業及工作才延遲申請。惟法官最終決定拒絕再延遲聆訊並着被告開始求情。原告方要求被告須共支付訟費16.6萬港元。

被告稱因一時衝動及無知才犯案,現對事件感後悔及抱歉並承諾不會再犯。她又稱因其財政狀況,希望只須支付3成訟費。法官則指被告具備4項求情因素,包括沒有案底、案發翌日即刪除訊息、於案件開審前承認責任及本案非同類案件最嚴重。被告涉於2020年9月7日違反法庭禁制令,在Facebook上轉載1名執法人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不過於翌早即刪除貼文。該禁制令於2019年頒發,禁止非法披露警員、特務警察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等。

案件編號:HCMP 53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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