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拖欠貸款執行判令宗數上升 其中押記令升幅最大

【on.cc東網專訊】若學生貸款還款者連續拖欠償還兩期或以上的按季度分期還款,或6期或以上按月分期還款,會被視為拖欠還款個案。根據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雖由律政司發出的書函有減少,但向拖欠還款帳戶採取法律追討行動及執行判令的宗數皆有所上升,當中押記令升幅最大,由20/21學年的5宗及21/22學年的13宗,大幅升至22/23學年的47宗,上升2.6倍。

由律政司向貸款人發出訴訟或執行判令前的書函,由20/21學年945宗、21/22學年957宗,降至22/23學年的821宗。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由20/21學年244宗、21/22學年325宗,升至22/23學年的427宗。扣押債權判令則由20/21學年43宗、21/22學年72宗,升至22/23學年的166宗。

教育局補充,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只會在欠款無法追究的情形下,例如當事人去世、永久失去工作能力或破產等,才考慮撇銷貸款。根據局方提供的數字顯示,過去3個學年,平均每學年有85宗撇銷貸款,佔總貸款比率的0.24%,牽涉約460萬元。

局方補充,職學處會先向當事人發出「催繳信」,若不獲理會後,則會發出短訊或致電有關人士提醒還款,同時了解拖款原因和是否需協助。若再無收到還款或回覆,則會向有關人士作出法律行動。局方強調,對真正有財務困難的拖款者,職學處會協助他們,包括允許適度延遲還款或依法進行個人自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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