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揚恐怖主義罪行嚴重 鄧炳強稱不會因特定身份不檢控

警方國安處引用《香港港國安法》關於宣揚恐怖主義的條文,拘捕4名早前涉及悼念刺警疑犯議案的港大學生。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宣揚恐怖主義是很嚴重的罪行,可能會激發其他人參與恐怖活動。他又說,警方不會因涉嫌違法的人士是學生或特定身份角色,而不作出檢控,某個特定身份是否可作為求情理由,則由法庭決定。 對於教協和民陣相繼解散,鄧炳強說,任何個人和組織若果犯法,尤其是違反國安法、宣揚暴力或與國外組織有不尋常金錢交易,當局一定會全力調查,即使有關組織自行解散,所犯的罪行不會一筆勾銷,但自行解散相對會減低對社會的遺害,可以減輕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