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55日審訊 李宇軒確認列席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會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5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十二日作供。李庭上確認,2020 年 7 月曾列席「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會議。
案件上周休庭,控方在上月 28 日展示李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於 2020 年 6 月、《國安法》生效前的通訊,裴倫德提及需想辦法利用香港「打倒中共」,而「香港將受到牽連」。李回覆指香港人樂於扮演這角色。他在庭上補充,「角色」意指「攬炒」,並確認自己樂意付上代價。對話又顯示,他與裴倫德就解決香港問題爭論,李認為「首要目標是建立香港」,「打倒中共」屬次要,或只是一個手段去「解放香港」。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55日審訊|李宇軒確認以義工角色 助日本議員推動制裁
16:16 休庭
15:52 訊息顯示李宇軒與陳梓曾討論須否「浮上枱面」
控方展示李與陳梓華於 2020 年 7 月 23 日 Signal 訊息,陳梓華表示「Mark 哥條數係幾銀」、「你安排好晒香港 D 野未?」、「你去打最終件事會係你身邊所有人都會照肺」,李回覆「我搞掂咗要搞嘅家人s」。
控方詢問,「Mark 哥條數係幾銀」是指甚麼?李稱「Mark 哥」是 Mark Simon,「G20 x 攬炒巴」第三次眾籌款項由眾籌平台移至 Mark Simon 的戶口,再由 Mark Simon 轉帳至信託基金「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 戶口」,因此他與陳商討款項。
控方問,兩人所談及的「你安排好晒香港 D 野未?」是甚麼意思?李解釋,「如果要打,要安排好晒香港啲嘢。佢(陳梓華)話如果要打,身邊所有人都會照肺,包括佢,如果要打要有呢啲 concern(擔心)。身邊啲人照肺嘅嘢,至少搞掂要搞嘅屋企人,同 T(陳梓華)講我屋企人唔使擔心,如果要照肺都會照肺,我同 T 講,唔係主要取決於我打唔打嘅問題」。
控方追問「打甚麼」?李稱「浮上枱面,做枱面人」。法官李運騰聞言問,是甚麼意思?「contrast(對比)緊因為好多 activist 係枱底人,即係 anonymous(匿名)」。
15:34 會議紀錄顯示羅冠聰、黃台仰出席
控方展示菅野、Bill Browder 之間的電郵,顯示兩人相約 2020 年 8 月 12 日透用 Zoom 開會,李向兩人傳送電郵指,不肯定 Zoom 是否一個安全開會的選擇,建議使用 Jitsi。控方問,該會議的參加者包括李、菅野和 Bill Browder?李稱「唔好意思,8 月 12 號我已經俾人拉咗」,但原訂會議參加者包括他。
控方再展示 2020 年 8 月 3 日 IPAC 會議記錄,除了各國 IPAC 成員,參與者包括李、羅冠聰及黃台仰。李庭上解釋,「首先係 Ray Wong(黃台仰)同 Nathan Law (羅冠聰)講 NSL(國安法)出咗之後香港嘅情況,跟住由 co-chair (聯合主席)問佢哋問題,跟住傾 sub bullet point 啲嘢」。
15:26 李確認曾與裴倫德、布勞德視像會議
控方展示一個名為「Magnitsky Japan」、於 2020 年 8 月 4 日由裴倫德創立的 Signal 群組,成員包括裴倫德、李宇軒,以及一個「+44」開首的電話號碼。控方問,「+44」開首的電話號碼,是否 Bill Browder 的電話號碼?李稱該號碼由裴倫德加入,「我 presume(假定)佢係 Bill」。法官李運騰問,換言之李不知道該電話號碼是 Bill Browder?李同意。
控方展示李在「Magnitsky Japan」群組發送的訊息,「Bill/Luke: Thank you for the call. We will set up an in-person meeting with Rep Yamao to update her on the support that you could offer her. I expect that we would have to work out a strategy with her and other legislators regarding the strategy, tone, and timing to push the Act.
A bit of update on the Japanese parliament. the normal full session runs from January, and there is usually a short session from September, but currently under COVID, we honestly don’t know when it would reopen.」
(中譯:Bill/Luke: 謝謝你們來電,我們將安排與菅野面談,交代你可向她提供支持這個新進展。我預計我們要與她和其他議員,一起商討推動該法案的策略及時機。
日本議會也有些新資訊,正常會議會由一月開始,九月通常會有一節簡短會議,但目前在新冠疫情下,我們真的不知道甚麼時候會重開。)
控方問,訊息提到的法案,是否指《馬格尼茨基法案》?李稱,應是指菅野個人提出的人權法案,「就係有次我去日本見 Yamao Shiori(菅野),跟住佢自己拎咗個人權法案出嚟,所以 Yamao 本身 work on 緊一個類似咁嘅 bill(法案),咁可能直接推 Yamao Shiori 嗰個人權法案,或者可能會改吓佢」。
控方指,李稱「謝謝你們來電」,即李、裴倫德與 Bill Browder 已通話?李同意,「有 video,我直情見到佢個樣㖭」。
15:02 李確認以義工身分 助菅野及金融家布勞德會面
李向裴倫德發訊指,「We help Bill set up a Japan presence, and then our Japan arm work with him to help Shiori together. (我們幫助 Bill Browder 在日本設立辦事處,然後我們的日本部門與他合作,共同幫助菅野」。
控方問,從訊息可見,裴倫德是否與 Bill Browder 開會?李指開會有兩個目的,一方面裴倫德將 Bill Browder 介紹給菅野,另一方面若 Bill Browder 與菅野能夠合作,Bill Browder 能夠如何協助對方。
裴倫德向李發訊提到開會議程,包括自由民主黨的簡介、SWHK 解說組織在日本的工作、對馬格尼茨基制裁進展的評估、Bill Browder 提問,以及 SWHK 與 Bill Browder 的工作安排﹐以推動日本方面進展。
李庭上解釋,Bill Browder 與菅野合作,但菅野使用日文會比較方便,加上在日港人會比較了解日本政治,「如果有中間呢啲 volunteer(義工)去幫手,幫 Bill Browder 同 Yamao(菅野)會好啲」。李補充,他並非以 SWHK 身分協助菅野,而是以菅野的義工身分。
14:33 控方續就 SWHK IPAC 群組提問
控方繼續就 SWHK IPAC 的 TG 群組提問,李宇軒主動補充指,他庭上翻查訊息時,看到有與 JPAC 相關的訊息,提到 JPAC 的創立目的,即請求中國不要對普世價值觀及基本人權,做出恣意傷害。
控方展示 2020 年 8 月 3 日裴倫德在 SWHK IPAC 的 TG 群組訊息,「Guys I just was emailing Bill Browder. He’s v excited about Shiori. I told him that SWHK had been crucial in helping Shiori develop her platform on HK. I also said that would likely be the case in the future. He wants to help her on the Magnitsky stuff. I offered to set up a call between SWHK JPN team (and others if you want).」
(大家,我剛剛向 Bill Browder 傳送電郵,他對菅野的計劃感到很興奮。我告訴他,SWHK 在協助菅野發展她的香港平台,發揮了重要作用。我也說,將來很可能也是這樣。Bill Browder 想在馬格尼茨基的事上幫助她。我提出 Bill Browder 與 SWHK JPN 團隊通話(你想的話,也可以加入其他人)。)
法官李運騰問,馬格尼茨基式制裁是針對甚麼國家?李宇軒稱,是指不同管轄區(jurisdiction)實施馬格尼茨基式制裁,當發生人權侵犯時,就可以制裁加害者。法官杜麗冰問,為何裴倫德稱「SWHK 在幫助菅野發展她的香港平台,發揮了重要作用」?李稱,當時有香港社運人士想推制裁,而英國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亦想在各地推制裁,兩者目的一致。
法官杜麗冰追問,制裁對象是否包括中國及香港?李稱,「應該話 HongKonger 想(將制裁)apply 落去中國 human right violation(人權侵犯)上面,至於 Bill Browder 想將佢(制裁)落去邊度,我唔知道」。
控方問,Bill Browder 如何在馬格尼茨基制裁上幫助菅野?李引述裴倫德訊息指,「he also has a huge amount of money(他也有一大筆錢)」,「即係如果邊度需要資金,佢有」。另一方面,因 Bill Browder 已推行過馬格尼茨基制裁,有相關政治人物的聯絡方法,「所以 Bill Browder 都可以幫 Yamao Shiori reach out(聯絡)呢啲 politician(政客)」。
12:45 休庭午膳
12:24 李宇軒否認是日本對中政策相關國會議員聯盟成員
就李宇軒在 TG 訊息提到「日本團隊的發言者」,李庭上供稱,是日本社運人士例如 SWHK@JPN、Act with HK,以及「香港の夜明」等日本港人組織。控方問,SWHK@JPN 是否屬於 SWHK(重光團隊)?李稱不是,指 SWHK@JPN 是獨立組織。
控方問及,李是否 JPAC(日本對中政策相關國會議員聯盟)成員之一?李稱不是,「我喺 JPAC入面冇 role」,只是協助日本時任議員菅野志櫻里成立組織的義工。
控方再引述裴倫德向李發送的訊息指「You could be the unofficial regional liaison(你可以成為非官方區域聯絡人)」。控方問,當時李負責了甚麼聯絡工作?李指,當時的確有將相關訊息 「pass 嚟 pass 去」,另有關注日文問題,如菅野志櫻里及中谷元開會時,會否有日文支援的問題。
而李於 7 月 29 日向 SWHK IPAC(重光團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 TG 群組發訊息指,「(Tokyo) JPAC-Japanese arm of IPAC was officially launched on 16:00 29 Jul. NSL, Japan version of Magnitsky Act, lifeboat policies for HKers, Japan-HK relation’s are discussed.」((東京)JPAC-IPAC 日本分部於 7 月 29 日 16 時正式成立,討論《國安法》、日本版《馬格尼茨基法案》、香港人救生艇政策、日港關係等。)訊息又列出 JPAC 召集人。
李庭上確認,由他撰寫訊息,而召集人名單則由菅野志櫻里或中谷元提供。
12:18 控方展示 TG 訊息
李宇軒提及日本「對中政策相關國會議員聯盟」將宣布成立
控方繼續展示 TG 訊息,顯示李宇軒在群組表示,日本時任議員菅野志櫻里、眾議院議員中谷元,於 2020 年 7 月 19 日組成日本跨黨派國會議員的「對中政策相關國會議員聯盟」(JPAC),目的像 IPAC(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一樣,讓日本關心中國政策的國會議員一起討論。控方問,甚麼中國政策?李稱「任何嘅 China policy」。
同月 22 日,李與裴倫德的對話顯示,李稱 JPAC 將於 7 月 29 日召開記者會,宣布組織成立,日本團隊的發言者將呼籲設立「救生艇政策」、馬格尼茨基制裁、暫停港日司法互助協定(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以及阻止日本企業或組織向香港政府提供援助。
控方問,甚麼是「救生艇政策」?李稱「即係畀香港人嘅救生艇」,指例如《國安法》通過後,或是在港遇到政治打壓的人士,「想去離開香港搵一個地方落腳嘅話,有啲國家提出 implement policy 去方便呢啲香港人啲話,咁就係救生艇啦」。
控方追問,「提供援助」是甚麼意思?李指「我諗呢個時間點冇 clarify 清楚呢樣嘢」,但從方向而言,援助是指日本企業協助港府進行政治打壓。法官杜麗冰問,港日司法互助協定是否指引渡協議?李稱不是,因為港日沒有引渡協議,但有司法互助協定。
12:04 控方就 SWHK IPAC TG 群組訊息提問
控方展示裴倫德於 2020 年 7 月 19 日向 SWHK IPAC(重光團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TG 群組,傳送一條 IPAC Twitter 連結,該帖文轉發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TikTok shelves plan for global HQ in Britain〉(TikTok 擱置在英國設立總部計劃),並稱是「出色報道」、「Thank you to #IPAC co-chair @MPIainDS for tabling an amendment to the Extradition Bill last week and to @SarahChampionMP for supporting.」(感謝 IPAC 聯合主席施志安上周提交《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以及國會議員柴萍恩支援)。
控方問,當時英國是否已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李宇軒稱不肯定。李又指,當時沒有理會裴倫德的訊息,現在首次看到上述 Twitter 帖文。
11:20 小休
10:47 控方就重光團隊致 3 國家信件促停與港引渡協議一事提問
控方展示 2020 年 7 月 3 日加拿大外交部聲明,提到因應《國安法》生效,暫停執行加港引渡協議。控方又展示李宇軒與裴倫德 TG 訊息,裴倫德向李發送 IPAC(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 Twitter 帖文,提到加拿大 IPAC 聯合主席、眾議員 Garnett Genuis 及前加拿大司法部長暨檢察總長 Irwin Cotler 一致同意加拿大暫停移交逃犯安排,形容「今天來自加拿大的好消息」,裴倫德稱「Please tell SWHK to Rt(Re-tweet)」。
控方問,李有否著 SWHK(重光團隊)轉發帖文?李稱不記得。控方展示 SWHK 在 Twitter 轉發加拿大外交部聲明,並稱「Thank You #Justin Trudeau and Canadian citizens for standing with #HongKong and suspends the extradition treaty with Hong Kong.(感謝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和加拿大公民支持香港,並暫停加港引渡協議)」李閱畢帖文表示,SWHK 似乎在他睡覺期間已轉發相關帖文。
控方又展示 3 封由 SWHK 發送至捷克、愛爾蘭及葡萄牙外交部的信件,呼籲暫停該國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控方詢問,李如何取得信件?李稱「唔記得邊個畀我做 reference,一係 SWHK 嗰邊,一係 Luke(裴倫德)嗰邊」。控方問,為何要作參考?李指因為 SWHK 知道他正參與討論引渡協議事宜,或向不同議員進行國際遊說,所以給他信件作範本。
控方問,捷克、愛爾蘭及葡萄牙是否 IPAC 成員?李稱愛爾蘭及葡萄牙不是,不記得捷克是否最初成員之一,但知道之後的捷克 IPAC 聯合主席是 Pavel Fischer。控方追問,因愛爾蘭及葡萄牙不是 IPAC 成員之一,所以李準備獨立信件予該國?李回答不知道,因為 3 封信件由其他 SWHK 成員撰寫、有人會跟進,不需要李處理。
10:19 控方展示對華政策跨日國議會聯盟會議紀錄
顯示討論不引渡任何人至香港或中國
控方展示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會議紀錄顯示,出席者包括加拿大 IPAC 聯合主席、眾議員 Garnett Genuis 及前加拿大司法部長暨檢察總長 Irwin Cotle、歐洲 IPAC 聯合主席 Kimberley Kitching 等。紀錄另顯示,會議目標是「Request your government for concrete in writing publicly that no one shall be extradited to Hong Kong or China regardless of nationality(要求貴國政府公開以書面形式表明,無論國籍是甚麼,任何人都不得被引渡至香港或中國)」、「Make an assurance that no extradition will be carried out as stated in (1) under the law by way of reviewing the current law and termination of the extradition agreement(透過現行法律和終止引渡協議,確保依法不會實施第(1)項所述的引渡)」。
控方詢問,上述是會議的目標?李稱「可以咁理解」。他解釋,如果有些國家未能更正引渡條例,便希望能推動該些國家公開表態不支持引渡條例,「可以 in a way 攞咗一啲 assurance」。他續指,直接更改法例或取消引渡條例,效果比政府公開表態更好,但前者較難實行,政府公開表態「易啲搞」。
控方又問,上述目標是否會議共識?李回答「應該咁樣講,呢個 meeting 冇達成共識」,因從會議紀錄可見,只是各國議員討論引渡條例,「列咗唔同 MP(議員)發言、佢講過嘅嘢」。他又形容,會議是「唔同 MP throw 唔同 idea 出嚟」,或是該國家的關注,加上該會議是 IPAC 首度開會,故未達至共識程度。
10:05 李宇軒確認曾列席「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會議
法官杜麗冰於上次審訊表示,使用剪刀時受傷,她周一甫開庭稱已縫針。控方周天行亦透露,預料李宇軒的主問將在 1 至 2 天完成。
控方早前提到,「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各國成員針對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安排,於 2020 年 7 月 3 日開設小組會議,商討會否檢視移交逃犯協議。
控方周一展示李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有份成立 IPAC 的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的 TG 對話,裴倫德於 7 月 4 日向李傳送一條 IPAC Twitter 連結,提到「Last night 16 #IPAC Co-Chairs met(16 名 IPAC 聯合主席昨晚召開會議)」。李庭上確認,他是 IPAC 會議的列席者。
TG 訊息另顯示,李在會議前一晚向裴倫德表示,「shiori said it’s hard for her to join now, and asks for a summary afterwards, should I join and take notes for her? or you can send a debriefing for her?(菅野志櫻里說她現在難以加入,想要一份會議總結,我應加入會議及為她筆記嗎?或者你可以向她傳送報告?)」。裴倫德回覆「OK」。
控方詢問,李有否為日本時任議員菅野志櫻里撰寫會議紀錄?李稱不記得自己有份撰寫會議紀錄,當時應有「Sam」或者「Andrew」幫忙記錄內容。
控方展示一份從李電腦搜出的日文會議記錄,主席為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出席者包括「IPAC Office」。控方問,誰代表「IPAC Office」?李稱當時裴倫德在場,「Sam」或者「Andrew」幫忙記錄內容,李本人並非代表 IPAC。
10:04 開庭
案件編號: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