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總倡修訂《逃犯條例》須設高門檻 先處理最嚴重罪行

香港工業總會建議,修訂《逃犯條例》須設高門檻,先處理最嚴重罪行,稍後再處理較大爭議的行為。 工總表示,60多名業界代表,今天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等官員會面,會上有業界代表建議,政府修例時必須設高門檻,清楚闡明適用的刑事罪行和條文用詞,並先處理最嚴重、涉及暴力的罪行,較大爭議的行為,則稍後處理。 工總引述李家超表示,會聆聽商界的意見並認真處事,但不能破壞現時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定,並行之有效的移交逃犯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