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環球(01019)3名前高層串謀詐騙罪成

<匯港通訊> 康宏環球(01019)兩名前高層及一名經理,涉嫌在發行配售債券時,串謀一間證券公司的總經理,表面上安排有關證券公司作配售,但實質由康宏的關連公司進行配售,並收取4960萬元佣金。4名被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成,案件押後至10月9日求情。

暫委法官王興偉裁決時指,首被告麥光耀作為康宏時任行政總裁,必然知悉實際上康宏證券才是案中相關債券的真正配售代理,而他作為公司執行董事及集團主席財務總監,必然知道需要就關聯交易作出披露,強調他責無旁貸,批評他是蓄意隱瞞。

法官又指,4名被告共同隱瞞康宏證券才是實際配售代理,必然是事先達成協議,繞過上市規則針對關聯交易的要求,令康宏證券從中收取巨額佣金,裁定4人罪名成立。

證監會回應指,將會繼續與廉政公署等執法機構合作,共同打擊企業欺詐及失當行為。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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