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兩岸有引渡安排 楊岳橋:不涉「一中」原則

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說,大陸和台灣2009年就移交逃犯達成協議,多年來兩地都有互相移交逃犯,他質疑爲何香港與内地若達成相關安排會被指是大逆不道。 張國鈞表示,當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相關機制,與國際其他地方看齊,最終都由法院把關,正如涉及加拿大和美國的華為高層孟晚舟案件。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說,大陸與台灣達成的移交逃犯協議,建基於「海協會」和「海基會」兩個民間平台,避免牽涉「一個中國」的原則,他說台灣和香港之間同樣有「策進會」和「協進會」的民間平台,但特區政府置若罔聞,不繞過政治爭拗去處理台灣殺人案,他又說,美加兩國之間運用長期引渡協議,使用經長時間討論而建立的框架,情況與這次修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