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撰文稱本地立法如有司法覆核 將導致釋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西九龍站一地兩檢的安排,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社交網頁撰文指,事態發展至今他不得不感到憂慮,認為整個安排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真正的目的是要閹割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落實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 張達明相信「根據精心安排的劇本設計」,日後政府完成本地立法程序後,將出現另類的「三步走」程序,政府會按照《基本法》第17條,將本地立法報備人大常委會,如人大常委會認為相關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可將有關法律發回。基於立法過程中的不明朗因素,人大常委會將特別審議這項本地立法是否符合《基本法》,並確認有關決定為合法合憲。當有人認為人大未提出釋法,決定沒有約束力,繼而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這項本法立法的合憲性,屆時人大常委會便會根據《基本法》第158條提出釋法,相信釋法的內容是「凡是經過人大常委會行使立法監督權,特別審議而被確認為符合《基本法》規定的,香港法院必須視為符合《基本法》,故此沒有權力裁定該本地立法違憲」。最終根據釋法後的內容,裁定政府勝訴,並確立人大常委會按照《基本法》第17條行使立法監督權的法律地位,是《基本法》設計的一部分。 張達明擔心,這個做法閹割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將可以為下一步《基本法》23條立法掃除法律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