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稱訂窺淫罪可處理法律真空 不擔心舉證困難

法改會建議訂立窺淫罪,訂明為了性目的,未經同意下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拍照、錄影私人行為等,屬於刑事罪行。另外,建議設立一項新罪行,訂明不論任何目的、任何地方,偷拍裙底都屬違法。 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成員張達明說,新建議可以處理目前法律的真空,窺淫罪是針對偷窺偷拍私人行為,包括性行為,使用廁所以及私人部位。他不擔心舉證有困難,認為即使疑犯不招認,透過環境證供亦可推斷是否涉及性目的。至於轉載有關照片並不涵蓋在罪行內,法改會並沒有就有關罪行提出刑罰建議。 至於偷拍裙底罪,毋須證明涉事者有任何目的都屬犯法,張達明說,是考慮到有關偷拍裙底情況猖獗,有需要透過刑事化規管。如果證實偷拍裙底為了性滿足,新建議下可列為性罪行。 保安局表示,歡迎有關建議,會細心研究和跟進法改會的建議,並盡快提出相關立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