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認為佔中案判刑過重 有很大上訴空間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佔中案判刑過重,有很大上訴空間。 張達明指出,法官裁決認定,整個行為是和平、非暴力,「佔中三子」的部署亦走向和平、非暴力,並非為私利,行為上完全符合公民抗命基本元素。但法官判刑時,似乎沒有充分考慮這因素,質疑當中有出錯的地方。 他又說,即使法官認為公民抗命本身並非抗辯理由,但以往無論終審法院或英國的案例,都認定公民抗命可成為很強的減刑因素。 張達明又質疑,在認定情節中,法官是否錯誤將79日佔領行動產生的影響「全部入晒被告數」,以加重他們的罪責;反問是否應只就被告當時的說法及行為以判斷罪責。 張達明提到,當法庭一方面同意,對某些被告判處緩刑是合適,但為何其他被告需要即時監禁,質疑當中的罪行情節,是否有很大分別,例如為何鍾耀華被判緩刑,但邵家臻即時入獄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