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涉串謀欺詐 辯方申押後閱四萬頁文件

張震遠涉串謀欺詐第6次提堂。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早前被控串謀欺詐罪,案件今午於區域法院第6次提堂,辯方要求將案件進一步押後兩個月,以獲得足夠時間以檢閱剛達40,000頁的文件,要求遭駁回。郭偉健法官將案件按先前申請押至10月23日再訊。 控方指上一次將案件押後是由於被告需向法援署遞交相關申請,法援署現已批准有關申請,被告現由麥劍祺大律師代表,現按辯方要求向法庭申請將案件押後5星期。麥大律師指剛收到指示被指派為被告的代表,並收到達4萬頁的文件,5星期的時間不足夠檢閱所有文件,兼向被告解釋所有內容,故申請延期兩個月再訊,郭官指被答只需回答是否承認控罪,無需檢閱文件亦可做到,指出法庭不能夠將案件無限延期,將案件按原來要求押後5星期再訊。 案中兩名被告張震遠(59歲)及蔡達英(48歲),同被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於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期間,張、蔡兩人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證監會,即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或沒有向證監會,披露關於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致使及或容許商交所財務狀況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提交證監會;致使及或容許提交證監會的商交所報告,在擬備方式上顯示商交所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財務狀況,因而導致證監會沒有就給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撤回認可。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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