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草案增免責條款 專業人員知情不報情節惡劣才監禁

【on.cc東網專訊】政府早前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該法案委員會今日(29日)繼續審議相關草案。政府指會提出修訂,以加強免責辯解和免責豁免,包括建議將條例草案的2項免責辯護更改為豁免條文,令到專業人員不需要作出舉報而不會違法,以及建議新增1項免責辯護條款。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規定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建議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惟早前的會議上有議員認為刑罰過重,與政府就罰則持續拗數,建議剔除監禁刑罰,揚言若政府不接納會提出修正案。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今日提出修訂,以加強免責辯解和免責豁免,當中包括𨤳清刑事責任,當局會在條例草案新增附表,列明何者為嚴重傷害,即是指會導致兒童的生命或安全受到威脅的傷害,或精神健康或發展受到危害,而不僅僅是短暫的瘀傷、痛楚、不開心等,以取代原本的概括性條文、新增免責辯護條款,容許專業人員以合理辯解的情況下不被檢控等條文,只會在情節惡劣的個案下,才會面對監禁的刑責,強調做法並不會減少對兒童的保護。何又稱強制舉報指南原定在今個月完成,惟因需時討論,期望可以下次會議向委員會提交初稿。

至於早前有議員建議剔除監禁的刑罰,何表示期望完全政府修正案審議後,議員才考慮是否需要提出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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