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包括以電腦協助傳統犯罪

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洩露試題案上訴在終審法院進行聆訊,法官在聽取陳詞後押後頒下判詞。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表示,「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是防止不恰當使用電腦,促使犯罪行為發生,舉例指若一個人計劃打劫銀行,使用電腦搜尋逃走路線,是干犯有關條例,又提到這個人使用電腦,而非用地圖去計劃逃走路線,可以防止被人發現。 但終院常任法官霍兆剛指,有關罪行是打劫銀行,關注搜尋逃走路線如何與罪行相關。首席法官馬道立亦關注,在此情況下,電腦只是剛巧被使用。梁卓然解釋,與電腦相關的罪行,包括使用電腦協助傳統犯罪行為。 事發在2014年,協和小學三名女教師,以及另一間小學的一名教師,用智能手機或電腦洩露小一入學面試試題,亦向他人轉發有關試題,四人在2016年獲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