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即使集會非公眾地方 警方也可適當武力進入

中大學生會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在無搜查令及無校方批准下進入校園,以及禁止警方濫用及使用群眾管理武器。高院晚上開庭處理。 律政司一方指出,警察進入二號橋,是要調查有人響應三罷,在二號橋向吐露港投擲雜物和汽油彈等,明顯是有罪行發生,又說,警方未能提供疑犯身分,是因為他們行動時蒙面。 他又指出,星期一、二在中大發生的衝突所造成的受傷個案,可能與示威者投擲汽油彈有關,根據掌握的數字,星期一共投擲47枚汽油彈,星期二最少投擲245枚。他指出,即使集會不在公眾地方,如果有可能破壞公眾安寧,警方也可使用適當的武力進入。 代表申請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學生的行動是要保護校園,強調申請只希望法庭能指引警方按法治要求執法,又指警方不斷發放催淚彈,會影響其他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