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2019年參與政總暴動 5人判監30至36月1人入教導所

承認2019年參與政總暴動 5人判監30至36月1人入教導所

2019年9月29日的港島遊行後發生警民衝突,事後有96人被控參與暴動罪,被分拆多宗案件處理。其中6名被控暴動的男女在開審前認罪,5人今天(2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半至3年,餘下1名案發時未成年被告則被判入教導所。

今天判刑的6名被告,依次是案發時15歲匿名男學生、黎浩彬(23歲)、江璧怡(28歲)、洪聰滿(28歲)、陳航生(22歲)及劉文輝(31歲)。他們承認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洪陳2人原另分別被控襲警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獲法庭批准擱置存檔不予起訴。

6人承認的案情指,在當日有大量示威者聚集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並遊行往政總外一帶,警方雖多次警告示威散去但不果。及後,有數百名示威者於政總外的夏慤道堵路,並與警方對峙。控方指最遲於當日下午4時許,政總外便發生暴動,有示威者向政總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等硬物,亦有人以巨型橡筋充當投射器向政總擲物等。據片段所拍,約有500名示威者不肯散去,當中包括認罪的6名被告在內,他們集結並參與暴動。其中,15歲學生曾攜有雨傘,並與其他示威者一起做出包括投擲磚塊等行為,而江璧怡、洪聰滿及陳航生曾與他人集結在行車線上,後與他人一起逃走。警員在展開驅散行動時,把6名被告拘捕,並在他們身上搜出防毒面罩、手套、護目鏡及生理鹽水等物品。

案件編號:DCCC 23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