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期間曾身處6個指明地方人士須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指定期間曾身處6個指明地方人士須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政府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6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當中包括觀塘月華街34號中華基督教會基法小學、北角清華街30號蘇浙小學校的小學部及國際班(不包括幼兒園及幼稚園)、沙田乙明邨街15號地下救世軍田家炳幼稚園、粉嶺聯捷街1號榮福中心商場2樓嘉寶中英文幼稚園(粉嶺)、又一村壽菊路2號又一村學校、葵涌大隴街21號地下至2樓葵涌浸信會幼稚園。 任何在本月14日至27日期間,曾身處任何有關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須於本月2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本月25日至27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