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請撤銷許智峯私人檢控 法庭下周一審理

【on.cc東網專訊】去年11月11日西灣河發生警署警長開槍打傷示威者事件,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事後獲法庭批出傳票,向開槍警提出私人檢控,該案原定於8月31日進行聆訊,開槍警要出庭答辯和應訊。不過,律政司已向法庭申請介入,並表示要申請撤銷該3張傳票。法庭已排期,於8月24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處理律政司的申請。

許智峯在得悉律政司有意介入後,已表示會考慮提出司法覆核外,今天(19日)他亦已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要求她解釋申請撤銷傳票的法律理據。他並斥責律政司以政治理由介入,是包庇警方及有違司法專業。

東區法院裁判官於今年6月中,應許智峯申請,向當日於西灣河槍傷男子的警長正式發出傳票,指開槍警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22(1)及(2)條,即發射槍械而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安全罪,以及在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槍械罪,每罪最高可判處監禁7年;以及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17(B)條,即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該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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