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出租 團體曾獻策 當局不採納

房署拒絕將空置「長者住屋」單位改裝成過渡屋。(黃仲民攝)
房署拒絕將空置「長者住屋」單位改裝成過渡屋。(黃仲民攝)

【本報訊】過渡性房屋有助輪候公屋居民暫時上樓,但房屋署卻拒絕將空置公屋單位改裝成過渡屋,令空置率達15%的二型及三型設計「長者住屋」無用武之地。申訴專員公署建議將二型及三型「長者住屋」以過渡屋形式出租予輪候公屋多年,且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居住,助解決「長者住屋」空置問題。公屋聯會認為建議可行,曾向房署提出相同建議,但卻被拒採納,認為空置率偏高難言理想。

公署倡考慮安排試點研究

公署指出,房署在改善「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空置問題上未有考慮突破性措施。報告引述房署稱,將二型及三型「長者住屋」以過渡屋形式出租予申請者的建議並不可行,憂會造成混亂,不符合經濟效益。不過,公署認為,此概念值得深入研究,建議可考慮以一個「長者住屋」為試點出租。

公署又稱,二型及三型「長者住屋」在「特快編配公屋計劃」下,接受編配率為90%,建議房署考慮制訂另一套編配計劃,以物盡其用。

房屋委員會委員兼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出,早前曾向房署建議將此類單位作短期出租用途,以過渡屋形式出租予輪候公屋申請者,為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居民提供短期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