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引的士司機扣分制 業界斥不公反倡打擊白牌車

【on.cc東網專訊】立法會一個法案委員會,今日(29日)就「的士車隊」及「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召開公聽會,會上多個與會業界的士團體表明反對引入扣分制,紛指業界「搵食艱難」,期望當局以獎勵形式鼓勵司機守法,而非懲罰,並促請當局加強打擊網約白牌車。

其中,新星的士同業聯會會長陳偉明就表明,現時已有法例禁止司機濫收車資、兜路等,認為引入扣分制並不公平。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長周國強更質疑,政府一直對違規經營的網約白牌車視若無睹,任由他們隨意加減價,坦言日後網約車如果不斷加價,最終損失的是市民。的士業議會主席黃卓邦則指出,草案存在灰色地帶,包括難以就兜路等違規行為舉證,又以現行的《道路交通條例》為例,當中對的士司機的最高罰則為入獄半年,質疑扣分制罰則不及現行法例,影響成效。他另關注「的士車隊」要求較多,但收費一樣,或令的士司機對加入車隊卻步。

議員陳恒鑌指出,執法部門單靠放蛇執法效果不佳,建議為計程車設立中央雲端車輛攝錄系統,以便執法人員在必要時使用。 議員陳沛良則建議立法強制全港的士安裝車輛攝錄儀,打擊「黑的」。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李碧茜回應指,記分制旨在針對現行法律規管下接獲較多投訴的違規行為,相信不存在執法時的灰色地帶,強調每宗案件需交由執法部門搜證,並在法庭定罪後才會被扣分,又舉例指早前曾有司機因多收5毫子被檢控的案例,已獲律政司撤控。而2018至2022年間,多宗濫收車費案件經法庭處理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6,000港元、監禁4個月,以及取消駕駛資格4個月;因拒載最高被罰5000元,取消駕駛資格4個月,相信都能作為參考。

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麥震宇就指,正在研究監管網約車平台,正審視現行法例,並將會考慮搜證方法、如何界定犯罪意圖,相關罪行是否在香港發生,以及責任誰屬等。他指,當局正關注法庭一宗就網約車的司法覆核案件,並將再次研究。政府今年7月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前者為修訂法例引入發牌制度及建議的士座位由5個增至6個;後者則是參考現行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的士記分制」,當的士司機干犯相關罪行時會被記分,若累計至某水平時,將會觸法罰則,任何兩年期間內因干犯該等罪行,而累計被記15分或以上者,會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一段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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