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個立法年度將修訂區旗區徽條例保持條文一致性

【Now新聞台】立法會一個法案委員會審議國旗國徽修訂條例草案,政府指,修例後國旗及國徽法中的侮辱罪行,會與區旗及區徽法出現差異,因此下個立法年度將會修訂區旗及區徽條例,保持條文一致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蔡敏儀:「區旗及區徽條例亦是香港特區的象徵及標誌,當中第七條亦明文禁止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侮辱區旗及區徽,立法原意與國旗及國徽條例中,第七條有關禁止侮辱國旗及國徽的條文一致。我們的首要目標是在本立法年度內,盡快完成國旗及國徽條例的修訂草案的審議工作,經過詳細考慮委員的提議後,亦同意有需要適當修訂區旗及區徽條例,計劃於下一個立法年度把相關的修訂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