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補選選舉呈請勝訴 范國威非妥善當選

新東補選選舉呈請勝訴 范國威非妥善當選

【Now新聞台】去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被取消參選資格的劉頴匡選舉呈請勝訴。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詞指,本案與早前周庭選舉呈請案所考慮的情況相同,法庭確認選舉主任有權裁定參選人,是否清晰、明顯地說服公眾真誠擁護基本法,但必須給予參選人解釋機會,才可決定是否取消資格。

判詞指在本案中,選舉主任未有讓劉頴匡解釋,有違選舉公平公正原則,裁定劉頴匡選舉呈請勝訴,而該次補選中勝出的立法會議員范國威非妥當當選,並頒令選舉主任一方須支付三分二訟費。

劉頴匡去年參加立法會新界東補選,選舉主任認為他支持港獨而裁定他的提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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