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庭憂火山噴發 下令核電廠暫停運作

【星島日報報道】日本廣島高等法院昨日勒令,位於日本四國愛媛縣伊方町的伊方核電廠三號機組,須暫時停止運轉。高院法官認為一旦熊本縣阿蘇火山噴發,火山塵有可能到達伊方核電廠,恐對核電廠造成破壞。 日本放送協會(NHK)等媒體報道,廣島縣等居民共四人,對四國電力公司伊方核電廠三號機組,提出禁止運轉的聲請;廣島高等法院昨日裁定,三號機組到明年九月三十日前禁止運轉。 此案原告人指,核電廠營運商四國電力公司顯然低估一旦核反應堆受到強烈地震或火山爆發等天災侵襲,該核電廠可能蒙受的破壞程度。居民早前已入稟廣島地方法院,要求禁止伊方核電廠三號機組運轉,但今年三月聲請遭駁回。居民不服提上訴,廣島高等法院昨日審理後下令電廠三號機組暫時停運。 據悉,高院法官認為,一旦熊本縣阿蘇火山噴發,火山塵有可能到達伊方核電廠,核電廠所在位置並不適當。四國電力公司已表明不服裁決,將提上訴。 伊方核電廠三號機是去年八月重啟運轉,現在因為定期檢查而停機。昨日的裁定立即生效,若無法推翻,機組將無法如原訂於明年一月再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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