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上海街一處所懷疑售賣狗肉貓肉作食物 一名男子被捕

旺角上海街一個處所懷疑售賣狗肉及貓肉作食物,漁護署檢獲約35公斤懷疑狗肉及貓肉,一名男子被捕。 漁護署發言人說,最近接獲報告,懷疑有人在有關單位內售賣狗肉及貓肉作食物,今日與食環署及警方展開聯合突擊行動,檢獲約35公斤懷疑用作食物的狗肉和貓肉,已安排作化驗,現正等候結果,如證明為貓肉或狗肉,會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行動中,食環署人員取得證據並拘捕一名男子作進一步調查,如有足夠證據,將根據《食物業規例》檢控這名男子經營無牌食肆。 根據《貓狗規例》,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市民如發現懷疑違例情況,可致電1823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