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富商遺囑戰火延港期後頒判詞

黃仁龍。梁芷君攝

已故新加坡航運富商陳劍敦的子女就遺產問題決裂,早前已在新加坡興訟互告,戰火亦蔓延至香港。陳的4名子女早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狀告獲委任做遺囑執行人的長姊,案件更是新終審法院啟用以來第一宗處理的案件。 4名上訴人為陳精毅、陳毓群、陳慈蘋及陳振奮,答辯人為陳慈萱。代表上訴人的資深大律師馮柏棟甫陳詞便表示,今天是在一座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內的歷史性時刻。代表答辯人的資深大律師黃仁龍亦表示,這是一個香港法治上的象徵。雙方均表述陳遺囑上的「名下」定義。答辯人一方指,「名下」即屬於的意思。法官聽罷陳詞後,決定期後頒下判詞。 而本案亦吸引不少法律界人士前來旁聽,包括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及港大法律系教授張達明,表示新終院「好大」,聽得很清楚。 法庭記者:梁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