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上司李淑儀稱馮永業應清楚利益申報重要性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嫌收取商人陳婉玉51萬元案,兩人共被控3項控罪,案件下星期一在區域法院續審。 馮永業當時的上司、時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李淑儀作供指,馮永業沒有告知她與陳婉玉有私人交往,又說如果知道下屬執行公務時,涉及私下金錢往來,會調走有關同事。李淑儀又表示,公務員遇上利益衝突都應該申報,相信以馮永業的資歷應該清楚重要性。 另一個證人是時任港聯行政總裁、富商何鴻燊的外甥謝天賜,他作供時透露陳婉玉婚姻曾3次出問題,陳婉玉要接受心理輔導。 謝天賜又表示,曾經覺得陳婉玉和馮永業有曖昧,令他心裡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