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判刑後報稱不適 由救護車送抵瑪麗醫院

上訴庭一致裁定,駁回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定罪上訴,刑期由監禁20個月,減至12個月。 曾蔭權在聽取判決後報稱不適,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現場所見,曾蔭權戴上氧氣罩,雙目閉上,由擔架送上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