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廸關注十二港人權利保障 譚耀宗稱當事人可提上訴

朱凱廸(左)質疑當事人權利沒有受保障;譚耀宗(右)認為判刑合適。

涉及偷越邊境的「12港人案」,其中10人在內地被判監7個月至3年不等,其餘2名未成年人士被移交香港。

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案件讓家屬及港人看到內地司法制度有多「英明神武」,質疑當事人權利沒有受保障,而判刑後家屬想協助提出上訴亦難以做到,因為他們無法接觸當事人,官派律師在一審後因合約完結不再提供協助,探監資訊亦不清楚。

朱凱廸說,若單純談及判刑是輕是重,似乎是忘記了司法制度的核心部分不是判刑,而是程序是否妥當,假如程序不妥當,一天的拘留或監禁都是冤獄。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同一節目說,判刑合適,按內地法例當事人可提上訴,據他了解即使上訴不成功亦不會加刑。他說,早前很多港人猜測,12人會否被加控幾項罪名,事實上是沒有。

他又說,內地的審訊在幾個情況下可以不公開,包括涉嫌國家秘密、個人私隱、商業秘密,或者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他認為,今次的判刑算是公開,雖然沒有在網上直播,但有人大、政協等其他人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