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耀明:佔中案控罪有政治意味 何君堯:無認罪應加刑

佔中案多名被告早前被判刑,本身判監16個月、獲緩刑2年的佔中發起人之一朱耀明,在本台節目《城市論壇》說,控罪本身有政治意味,比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罪亦重很多。 另一名講者、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說,控方引用相當過時和違反人權法的法例來檢控,又認為法官對公民抗命下了非常嚴苛的定義。 出席節目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則認為判刑輕,量刑起點應為30至36個月,無認罪、無悔過可以加刑。他批評被告不悔改,即使有政治訴求亦要依法辦事。 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發起人劉炳章亦說判刑太輕,被告抗辯諸多理由,需要為佔中引起的暴力負責任,又引述有意見指公民抗命者應判刑更重,因為違法者把主觀判決,凌駕於制定政策的民主過程及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