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指修訂逃犯條例要一視同仁對待所有地區

李家超指修訂逃犯條例要謹慎。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修訂逃犯條例以個案形式移交罪犯,必需十分謹慎,要一視同仁對待所有無簽署長期協議的地區。 李家超指,逃犯條例實施21年,當中46個罪行類別是法律一部分,46個罪類與國際上一般罪行相近。李家超重申,修例不只是要處理台灣殺人案,還要處理法律漏洞,有2個問題分別是法律不容許逃犯條例適用於無合作地區,以及以同一標準對待所有無合作地區。 李家超回應行政會議駁回香港民族黨上訴,重申自保安局頒令民族黨為非法社團當日開始,民族黨就禁止在香港運作,直至決定被任何法律程序推翻,社團條例仍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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