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指許多人沒仔細閱讀草案內容 例如新聞界法律界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民主黨涂謹申表示,假設所有上街的市民都糊里糊塗,不了解草案內容亦被人誤導,問政府到底要多少市民下月參加遊行才會撤回修例建議,再聆聽意見和討論。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修例出現爭議在所難免,但確實有許多人不了解運作及沒有仔細閱讀草案內容,例如新聞界及法律界人士。 李家超希望務實及理性地討論,多作面對面解說,讓大家安心。他重申有關罪行必須同時符合兩地刑事法例才會移交,有人擔心創作會被移交,但香港不會因為創作而觸犯刑事法律,因此不可能被移交。 李家超舉例指出,香港有採訪自由,不會因為採訪異見人士而構成刑事罪行;香港也有出版自由,不會構成刑事罪行。 他其後補充,只是說部分人對修例不熟悉,沒有說過有法律界人士被誤導,若法律界人士仔細閱讀條文,會知道政府並非改變現行移交逃犯的制度,而是剔除地理限制,並加入由行政長官啟動個案移交程序。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則關注,早年在內地從事業務及工作的市民,或會憂慮因兩地在文化及法律上的差異而被引渡,以他的界別為例,若涉及專業失德或疏忽,是否包括在移交的罪行。李家超表示,若只涉及操守問題,並不構成香港刑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