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未按時申報選舉廣告案 高院下午頒布書面判詞

行政長官李家超參選行政長官選舉期間,未有按選舉規例及時申報選舉廣告資料的案件,今早於高等法院開庭處理。法官歐陽桂說,需時考慮雙方書面陳詞,將於下午4時半頒布書面判詞。 李家超於今年4月作為當時唯一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時,在其社交平台Facebook專頁,上載有關香港乒乓女隊主教練李靜、時任立法會議員林智遠及藝人方力申言論的選舉廣告,但沒有按照選舉規例,於發布廣告後的一個工作天內,上載有關支持同意書的副本到選舉事務處中央平台。李家超早前已入稟高等法院,向法庭申請豁免有關罰款或監禁的刑罰及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