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警方應先處理資訊發放及大型行動記者採訪安排

保安局專責小組召開首次會議,跟進監警會報告各項建議,擬定專責小組的工作計劃。負責督導專責小組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認為,警方應優先處理幾方面的建議,包括有關向公眾發放資訊、記者在大型公眾行動中採訪的安排、警方內部及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臨時羈留設施及警員身分識別等。 李家超在會上表示,由於52項建議涉及的範圍廣泛,專責小組會將52項建議分為5個範疇,並在專責小組轄下設立5個工作小組,分別跟進各個範疇,包括加強公眾訊息發放和檢討與傳媒關係、檢討武力使用指引、改善臨時羈留處的安排、優化警方行動部署和策略,以及加強警隊內部管理、協調與培訓。 李家超要求5個工作小組在評估相關議題的複雜性和迫切性後,訂出檢討和跟進的處理方法,匯報及展開相關工作,一些複雜性相對較低的項目應盡快予以落實,專責小組應考慮按項目需要,邀請其他部門和機構就相關議題參與討論和研究。 專責小組會定期向行政長官提交工作進度報告,初步擬定於8月向行政長官匯報首份進度報告,之後作季度報告,警方亦須透過《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下的機制,向監警會匯報商討跟進行動。專責小組的會議和工作安排會配合警方向監警會的進度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