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基本法》明文保障新聞自由 無人可凌駕法律

高等法院昨日駁回時任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的定罪上訴。行政長官李家超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政府會否修例,保障新聞自由及調查報道。李家超說,《基本法》明文保障新聞自由,重申港人已擁有新聞自由,無人可超越及凌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