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琼說內會應指示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後安排

立法會內會本周六下午將召開特別內務委員會,討論建制派聯署去信要求根據《議事規則》發出指引,由建制派最資深的議員石禮謙,主持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的工作。內會主席、民建聯李慧琼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法案委員會開會合共4小時都未能選出主席是史無前例。因此初步認為,決定開會討論是嚴格根據《議事規則》,有法理基礎。 李慧琼表示,現時《內務守則》對選主席的內容有空白,只說明首次會議由最資深議員主持主席的選舉,但未試過未能選出主席,她認為內會應該指示首次會議後的有關安排。 至於建制派指明由石禮謙主持選舉工作,李慧琼認為是因為民主派公開要「拉死」法案委員會,建制派有特殊考慮。被問到主持首兩次會議的民主黨涂謹申有否違反《議事規則》,她說自己不適合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