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達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判囚8個月獲緩刑兩年

佔中案判刑,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被判入獄8個月緩刑兩年。 他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