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冀暑假休會前完成修訂《逃犯例》

■林鄭月娥表示,《逃犯條例》修訂刻不容緩,具「的的確確的逼切性」。左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在港四項洗黑錢罪名,昨被判囚二十九個月,預計最快可於今年十月,最遲明年出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逃犯條例》修訂刻不容緩,具「的的確確的逼切性」,希望可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通過。對於泛民建議加入只處理台灣案的日落條款,她重申此舉未能堵塞法律漏洞,但她指,若有議員提出值得考慮、能夠消除社會疑慮的建議,會認真考慮。 林鄭月娥昨午從北京返港,在機場會見傳媒時表示,政府啟動《逃犯條例》修訂工作有兩大初心,一是為移交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二是為堵塞現有法律漏洞,強調兩項目同樣重要。她預計陳同佳最快今年十月可獲釋放,形容修訂《逃犯條例》「有的的確確的逼切性,甚至可以說是刻不容緩」,希望在本立法年度,即立法會七月休會前通過修訂,讓政府有足夠時間完成後續工作。她重申,日落條款未能達至修例的兩大目的,無法堵塞現有法律漏洞。 林鄭月娥說,對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在首次會議上用上兩小時仍未選出主席感可惜,呼籲議員盡快選出主席。她又指,條例草案對移交逃犯過程中的人權保障及程序保障非常足夠,與國際標準接軌,而若在審議過程中,有議員提出值得考慮,又能夠消除社會疑慮的建議,「我在此承諾,我們會很認真去考慮,但建議最終必須滿足我剛才提出的兩大目的。」 對於前日反《逃犯條例》遊行人數創林鄭月娥上任後新高,林鄭月娥認為,香港時常有公眾集會、遊行,她早前已寫信給受害人的家長預告這件事情不簡單,在社會上具爭議性,不過政府會非常努力化解爭議,盡快修訂法律,希望透過法律審議過程能夠消除市民的疑慮。 即時往機場向特首匯報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台灣已向香港政府提出司法互助及遣送疑犯去台灣的要求,但初期政府沒有法律基礎去處理有關要求。他透露,政府已啟動「協進會」和「策進會」的平台,三月開始與台方展開溝通,商討有關的準備工作,他懇請法案委員會可以盡快開會討論草案,讓政府可盡快與台方展開實質的準備工作,落實細節。 另外,台灣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在Twitter轉載關於前日反《逃犯條例》遊行的報道,並發文指香港大規模的雨傘運動清楚顯示,「專制中國」承諾的「一國兩制」是個神話,台灣與捍衛自治和法治的人站在同一陣線。 台灣陸委會表示,殺人案發生後,台方除了三次主動向香港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並要求與相關主管部門會面商討,結果均石沉大海或遭拒絕,他呼籲香港政府真心傾聽港人對於修訂《逃犯條例》的不滿聲音,並採取具體作為,認真回應各界訴求,釋除各方疑慮。處理案件的台北士林地檢署表示,尊重香港法院判決,又希望香港提供司法互助,引渡疑犯到台灣審訊,而陳同佳的通緝令時效長達三十七年零六個月,直至二○五五年八月十七日。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昨天回應提問時,反擊美國國務院日前有關佔中及《逃犯條例》的評論,指美方對香港事務妄加評論、橫加指責,是對中國內政和香港特區內部事務的粗暴干涉,敦促美方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尊重美方口口聲聲所講的「司法獨立」,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事務。他又指修訂《逃犯條例》等法律是香港與其他地區和國家開展移交逃犯合作所採取的必要措施,也是為了共同打擊犯罪,維護法治,避免香港成為犯罪者的避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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