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建議立法會先成立小組委員會討論人大決定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她指人大常委會就完善選舉制度,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後,特區政府會提交本地立法草案,她呼籲立法會屆時爭取更多審議時間,並考慮暫緩其他法案審議工作。

林鄭月娥:「所有立法工作都有優先次序,當我們提交了這條完善選舉制度的草案,我們會透過立法會,大家的配合,盡量爭取更多時間審議這條選舉條例,所以其他法案委員會,如果有必要,便稍為『暫緩』,讓這條選舉條例可以通過,因為我們也不想見到立法會議員過分操勞,同時要照顧一條那麼緊迫的選舉條例,又要所有的法案委員會都按時按序地審議。」

林鄭月娥又在會上主動提出,建議立法會成立法案委員會前,先在內會成立小組委員會,讓議員可以開始討論人大決定的主要內容,強調選舉條例的修改工作,立法會的支持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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