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稱無打算處理朱凱廸立法會議員身份事宜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參選鄉郊代表選舉被裁定提名無效一事。她說,選舉要依法進行,選舉主任是依照《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作決定,特區政府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認為是審慎行使法例下的權力及履行責任。 被問到會否追究朱凱廸的立法會議員議席,林鄭月娥說,目前無計劃採取任何行動影響現任立法會議員的身份。 至於會否修改法例列明參選的「紅線」,林鄭月娥說,近兩年以來選舉中的聲明及宣誓的事,都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而本地法例與釋法及法庭判決有無需要理順的地方,政府會作內部研究。 林鄭月娥重申,今次選舉主任所作的決定,是按《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毋須援引《基本法》104條,而《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與《立法會條例》無分別;經過法庭早前的判決,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都是實質性的要求,因此今次亦是按有關標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