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審查委員會並非主觀或隨意揀選候選人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會否再參選,如何確保修訂選舉制度不會有利於自己參選,她回應說,現時不需要亦不會說出本人會否參選的意願,強調修訂由立法會審議,並非她一個人能「指點江山」,並非為個人服務。 被問到在2047年前或林鄭月娥有生之年內,香港會否有普選,她回應說,知道市民對普選有一定訴求,基本法有關推動特首選舉及立法會選舉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沒有改變,但如何達至相關目標需要共同努力,視乎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她說,若香港的實際情況不能保證國家安全,談何有進一步發展,相信若能完善制度,保障國家安全,令香港真正出現長治久安的局面後,一定可以繼續探討如何及何時落實普選目標。 林鄭月娥又說,審查委員會並非主觀、隨意揀選候選人,現時的選舉制度亦存在相關機制,只不過由一個人、即選舉主任決定,她提到有關制度被人詬病,而過去的選舉涉及黑暴、起底等,難找到公務員擔任如此重要的工作。